发布时间:2008-03-10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实施中国乐器品牌发展战略,增强中国乐器自主品牌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大力传播中国乐器品牌文化,促进乐器行业健康、和谐、又好又快地发展,中国乐器协会与中央电视台中视广电经信影视文化中心合作,在2008奥运年间,由中央电视台(CCTV-1、CCTV-2、CCTV-3、CCTV-7)推出《中国乐器品牌恭祝奥运中国赢》电视展播活动(以下简称电视展播),凡是参加该电视展播活动的企业均可通过企业“播出带”向社会广泛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自身及乐器产品的知名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请参加“电视展播”的企业,请于3月 30日之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协会及承办方,并按要求将企业制作完成的“播出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寄至承办方。所报材料经中国乐器协会审核后,由中央电视台安排播出。
二、播出形式,中央电视台将按企业送交“播出带”进行统一制作,片头是 “中国乐器品牌恭祝奥运中国赢”,之后是各企业的宣传片及“奥运祝福语”。
三、播出时间及费用:“展播活动”大约定于五月前后。
1、播出时间:
中央一套: 周日 18:50
中央二套: 周一至周四 18:45 13:50
中央三套: 周一至周日 06:50 13:50 18:30
中央七套: 周一至周日 14:15 20:00
2、播出费用:
5秒标准: 一个月合计播出40次, 活动优惠后费用为6.9万元。
两个月合计播出80次, 活动优惠后费用为13.8万元。
10秒标准: 一个月合计播出40次, 活动优惠后费用为13.8万元。
两个月合计播出80次, 活动优惠后费用为27.6万元。
15秒标准: 一个月合计播出40次, 活动优惠后费用为20.7万元。
两个月合计播出80次, 活动优惠后费用为41.4万元。
30秒标准: 一个月合计播出40次, 活动优惠后费用为41.4万元。
两个月合计播出80次, 活动优惠后费用为82.8万元。
备注:单位若没有播出带,中央电视台中视广电经信影视文化中心可协助制作(每5秒播出带,制作成本费为6000元)。展播完毕后,免费赠送播出样带,各单位以后可用来在地方台播出使用。
四、凡在中央电视台申请宣传的企业,在播出之前应与央视广电经信影视文化中心签订播出合同,合同签订后,将宣传费用汇至该中心帐号。
中国乐器协会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