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0-31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中国乐器协会网讯:钢琴调律师作为特殊行业,于2003年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这一新兴行业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中国乐器协会组织行业专家根据《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编撰了《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试用本),以期规范调律师的培训工作,提高钢琴调律师队伍的职业技能水平。
此教材分为:基础知识、五级(初级技能)、四级(中级技能)、三级(高级技能)、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共6个部分。由金先彬、陈惠庆、王耀中、芦桂芳等同志分别负责编写,由金先彬完成统稿。教材编写过程中,钢琴调律师资考委成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张茂林、吴红江两位同志对全书进行了认真的校正。现教材的前四个部分已于2006年10月完成并少量印制,将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培训点试用,待意见反馈修订后正式出版发行。
(齐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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