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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2年度钢琴调律师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6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中乐协[2012]006

各位钢琴调律师会员:

根据中国乐器协会章程及钢琴调律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钢琴调律师会员交纳2012年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每年200元(包含①赠送全年12期《中国乐器》杂志,②会员的上网服务费用);

二、续交会费时间为3月底以前

银行汇款:开户名称:中国乐器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南三环支行

帐 号:  11200601040009790

联系电话:01067668106   67661596   67666220(传真)

联 系 人:郭宇宁  刘佳雨

请各位调律师收到本通知后,按时交纳2012年会费。尚未交纳以前年度会费的请一并交纳。

中国乐器协会

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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