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2-17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乐器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协会章程,现将会员单位交纳2011年度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纳会费标准:
1、副理事长单位10000元(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5000元,事业单位1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
3、理事单位2000元;
4、企业会员1000元(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企业500元);
5、事业单位会员300元;
二、交纳会费时间为3月31日以前。未交纳以前年度会费的请一并交纳(2010年会费交纳情况,将于3月份理事会予以公布)。
汇款请寄:中国乐器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南三环支行
帐 号:11200601040009790
联系电话:010—67668106 67661596 67666220(传真)
联 系 人:郭宇宁 刘佳雨
中国乐器协会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