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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1年度钢琴调律师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7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各位钢琴调律师会员:


根据中国乐器协会章程及钢琴调律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钢琴调律师会员交纳2011年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每年200元(包含①赠送全年12期《中国乐器》杂志,②所有会员的上网服务费用);


二、续交会费时间为3月底以前。


银行汇款:


开户名称:中国乐器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南三环支行


   号:  11200601040009790


邮局汇款:


邮 编:  100079


   址:北京市丰台区顺三条21号嘉业大厦1号楼706


联系电话:01067668106   67665718   67666220(传真)


联 系 人:郭宇宁  高 萍


请各位调律师收到本通知后,按时交纳2011年会费。尚未交纳以前年度会费的请一并交纳。


中国乐器协会


20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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