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前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 最晚将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中国乐器协会 

微信服务号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2007年以前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 最晚将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

2007年以前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 最晚将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

发布时间:2010-07-19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中国乐器协会网讯;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通知说,2007年以前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最晚将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通知表明,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5年公布的493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0年9月有效期满;2006年公布的5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1年9月有效期满;于2007年公布的856个中国名牌产品,2012年9月有效期满。


  通知指出,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今年9月有效期满的中国名牌产品,如已印制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并在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上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可以顺延使用至今年12月31日。逾期不得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杂志期刊

2025年第10期

防伪码查询
品牌查询
钢琴调律师
提琴制作师
个人会员(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