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5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依据国家有关继续做好毕业生取得“双证”(专业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善后工作政策精神,协会研究决定,下一步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2号)和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由行业鉴定总站牵头,在对国内相关院校钢琴调律专业(方向)2016年12月以前入学在校生源进行专项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和规范“双证”考核鉴定的相关管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做好“双证”考核鉴定善后工作,是国家主管部门在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重大政策变动时,充分考虑相关工作善后的需要而做出的重要决定,关系到数百名期限内在校调律专业(方向)学生的培养质量和切身利益,是协会和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运作,保证质量,圆满完成。
2、“双证”考核鉴定工作由协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牵头,由具有人社部、中轻联和中国乐器协会正式批准资质的鉴定站、培训基地具体承办(承办机构名单见附件)。
3、考核鉴定以双向选择、正规、就近为原则,原有考核鉴定渠道为基地,鉴定站和基地可参考大致区域划分(见附件),进行考核鉴定相关组织工作。未列入地区可视具体情况自由选择。
4、考核鉴定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及标准进行,保证考核鉴定质量。
5、考核鉴定结果汇总上报到行业鉴定总站,由总站统一负责办理资格证书相关手续。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目前国内钢琴调律专业生源具体情况,钢琴调律 “双证”考核鉴定工作将于2018年12月31日暂时停止。
7、未来“双证”考核鉴定取证工作,将待国家新政策出台后按政策进行。
请各鉴定站、培训基地按照上述通知精神,于近期制定上报本区域“双证”培训鉴定工作计划到鉴定总站,以便必要的平衡和协调。
联系人:郭宇宁 电话:010—67668106
中国乐器协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
钢琴调律专业(方向)在校生考核鉴定机构及区域划分
序号 | 鉴定站、培训基地名称 | 负责区域范围 |
1 | 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站(北京) | 北京、山东、内蒙古及周边地区 |
2 | 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站(广州) | 广东、福建及周边地区 |
3 |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上海) | 上海、浙江、湖南及周边地区 |
4 | 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 | 江苏及周边地区 |
5 | 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 辽宁、吉林及周边地区 |
6 | 中国盲人协会盲人钢琴调律师委员会 | 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和北京盲人学校及其他盲校 |
7 |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河南、湖北及周边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