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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调律师行约

发布时间:2018-04-23

(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分会是中国乐器协会下设分支机构,是全国性的钢琴调律师行业组织,承担着对调律师全行业的团结、协调、管理、培训和服务的任务;它的宗旨是为钢琴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技术服务,更好的为广大钢琴用户服务。

本会以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调律师为个人会员。本会遵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将推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调律师凭资格证书上岗服务的制度,防止无资格证书人员冒充调律师从事违规活动,以维护钢琴用户的权益。

本会会员享有《中国乐器协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本会将在《中国乐器》杂志和《中国乐器协会网》上开辟“调律师园地”和“国家注册钢琴调律师”信息栏目。本会将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介绍;积极举办钢琴调律学术讲座,深入研究钢琴调律技术的基础理论;积极组织调律技术交流,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协助办好技术培训中心及分支培训点;积极开展国际钢琴调律技术交流,踊跃参加国际钢琴制造技师调律师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及时的向广大调律师传递最新调律动态信息与情报。

本会会员须接受本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遵守本会制订的行约,如下:


一、调律师要注重学习,要有敬业精神,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对用户要诚恳、热情,上门服务时主动出示调律师资格证书,融洽与用户的关系。

三、优质服务。认真做好钢琴的调整工作,认真做到按国际标准音高进行调律,使每一个键音都符合或基本符合平均律音阶要求;调律后机件整齐到位,弹奏性能良好;反对马虎从事,欺骗用户。

四、严格按规定标准合理收费,严禁索要高价。

五、搞好钢琴质量跟踪,做好调律维修记录,及时将钢琴质量信息反馈给生产企业。

六、团结同行,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反对同行相轻,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七、虚心听取用户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接受行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分会

                                     二OO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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