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乐器协会网讯:5月16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公告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2009年文化部开展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文化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直单位申报的3136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价值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349项,其中新入选项目190项,扩展项目159项。现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民族乐器制作技艺列入扩展项目的传统技艺目录,包括有:
北京市海淀区的宏音斋笙管制作技艺;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的蒙古族拉弦乐器制作技艺;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马头琴制作技艺;
上海市闵行区的上海民族乐器制作技艺;
贵州省凯里市的苗族芦笙制作技艺;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的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