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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钢琴调律师考核鉴定公告 +

2006 年钢琴调律师考核鉴定公告

  经研究决定: 2006 年三、四、五级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定于 2006 年 4 月 12 日 — 15 日(春季)、 10 月 11 日 — 14 日(秋季)分二次进行。(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鉴定每年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申报三、四、五级考核鉴定人员可在北京乐器职业技能鉴定站、广州乐器职业技能鉴定站、上海乐器职业技能鉴定所直接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依据《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

备注: 相应级别“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条款,只适用于初次申报级别时参考使用。凡已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者,再次申报时,应按取得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计算。)

二、报名办法:
1 、考核前一个月,可在上述三个鉴定站点或中国乐器协会索要申报表(亦可上网下载表格);
2 、用黑色碳素笔填写《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
3 、附本人身份证、有关学历、专业培训、技能鉴定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各二份;

4 、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工作单位或专职调律师二人以上证明);

5 、免冠照片 5 张( 2 寸 2 张、 1 寸 3 张);

三、考核鉴定费用:
初级技能(五级): 800 元
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 1200 元
技 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1500 元

四、 要参加三、四、五级培训的人员,可向北京、广州乐器职业技能鉴定站联系咨询。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向中国乐器协会联系咨询。

五、联系方式:

鉴定站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中国乐器协会(总站) 010-67668106 67662056 郭宇宁 刘金荣

北京乐器鉴定站 010-81504828 64608234 陈玲燕 张秋霞

广州乐器鉴定站 020-81803873 81804483 韦 茜 龙洁勤

上海乐器鉴定所 021-65896696 55212164 沈雪林 陈佩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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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6766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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