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乐器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文件之二
中国乐器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摘要)
一、工作回顾
中国乐器协会自 2001 年 11 月在北京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已经四年了,这四年里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我国乐器行业紧紧抓住机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充满了勃勃生机。
(一)乐器行业呈现快速稳定发展态势
1 、各类乐器产品产量稳定增长,乐器销售保持较高增长幅度。
据 2004 年不完全统计,我国乐器工业销售额达到 150 亿元以上,仅次于日本、美国居世界第三位,其中规模以上乐器企业销售额达到 80.25 亿元,较 2000 年末的 46.99 亿元,增长 70.78% ,预计 2005 年可达到或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我国乐器制造业已是世界上门类最全、产量最大的乐器生产和出口国。钢琴、吉它、提琴、管乐器、口琴等产量均居世界首位或前列。
我国乐器出口额已连续 7 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据 2004 年统计,我国乐器出口世界 144 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创汇近 7.99 亿美元,较 2000 年 3.81 亿美元增长 1.1 倍( 2005 年乐器出口预计可接近或突破 10 亿美元),乐器行业的整体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都有很大提高。
2 、乐器行业进一步得到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
乐器工业的发展,进一步得到了国家、各级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继 2002 年 2 月江泽民同志视察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后, 2003 年 6 月,胡锦涛总书记又视察了营口东北钢琴(集团)公司,此外,北京、广东、江苏、辽宁、浙江、福建等地的省市主要领导刘淇、张德江、薄熙来、闻世震、李元潮等同志也亲临广州珠江、营口东北、北京星海、北京华东、泰兴凤灵、浙江天目等乐器生产和销售企业视察工作,对乐器行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陈士能会长几次到珠江钢琴、北京星海、上海民乐一厂等视察工作,并为泰兴凤灵乐器题词。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乐器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满足人民文化生活需求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国家的重视、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并极大的鼓舞了奋战在乐器行业的全体员工。
3 、实施品牌战略,已成为全行业的共识
实施名牌战略,已成为乐器行业的共识,大多数企业已把创名牌工作列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提高产品质量的主要措施。争创名牌已在乐器行业蔚成风气,并取得了显著成绩。继 2003 年广州珠江、北京星海钢琴荣获 “ 中国名牌 ” 产品以后,又有星臣吉它、红棉吉它、凤灵提琴,诺地斯卡钢琴、施特劳斯钢琴、金斯伯格钢琴、摩德利钢琴、哈曼尼钢琴、海曼钢琴、嘉德威钢琴、敦煌民乐、虎丘二胡、前进管乐、津宝爵士鼓、雅韵手风琴、奇美竖笛等 20 余种乐器产品分别获得了省市级 “ 名牌产品 ” 或 “ 著名商标 ” 称号。
科技创新工作也越来越得到乐器企业的重视,特别是一批重点大中型企业,通过加快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科研开发步伐,企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提高我国乐器制造业整体水平,提升乐器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此外,福州和声、宁波东方、广东中山等一批乐器企业通过与国外合作办厂,引进先进生产线和厂房升级改造等一系列措施,使企业的技术水平、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
4 、民营、外(合)资企业发展迅速,成为拉动乐器经济增长重要因素
在国家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以及全球乐器制造业向中国转移的大环境下,民营、外(合)资及港台乐器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据国家统计局资料 2005 年 1—10 月乐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总额为 836652.7 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占 20.57% ,民营企业占 19.38% ,,外资及港台企业占 60.04% ;实现利润为 39999.60 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占 23.69% ,民营企业占 20.14% ,外资及港台企业占 56.16% ;出口交货值为 451704.40 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占 12.91% ,民营企业占 13.49% ,外资及港台企业占 73.60% 。可见,民营及外 ( 合 ) 资和港台企业在乐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进一步突显,成为拉动乐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对于今后乐器行业的发展和扩大出口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5 、乐器行业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艺术相结合
广大乐器生产与销售企业打破传统的经营理念和生产模式,探索与文化艺术团体相结合、与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相结合、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一系列好形式,使乐器行业的发展生动地体现了 “ 三个代表 ” 所阐述的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为提高国民素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普及推广高雅艺术,促进和谐社会及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乐器行业发展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倾向和问题
1 、重复建设和低水平产能扩张。特别是钢琴、西管乐器、吉它、提琴以及二胡、古筝等民族乐器生产企业大量增加。这种低水平扩张的状况,必然导致行业间的恶性竞争加剧和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给行业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增加困难,有损于乐器行业的整体形象和核心竞争力。
2 、缺乏自主创新,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低。我国乐器制造业的整体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标准、产品质量、制作工艺、科技含量以及功能等方面比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
总之,产业规模扩张过快,产品低端同质化现象严重,资源过渡消耗和浪费,企业缺乏核心技术与自主品牌,行业整体效益差科技投入不足,市场竞争无序不规范等等,都严重影响了乐器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如何推进乐器行业科技进步,提高行业的科技水平,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乐器生产,提高乐器产品科技含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如何正确处理乐器生产发展与原材料基地建设和资源节约利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乐器工业可持续发展,都需要我们全行业来共同思考、努力解决。
二、协会 四年来 开展的主要工作
1 、加强协会内部建设
完成了向民政部办理变更社会团体法人的工作;停止了协会所办的华粹乐器总汇的经营活动;完成了中国乐器协会下属专业委员会 12 个分支机构的注册登记工作;增加了协会工作人员,增设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
2 、开展调查研究
四年来协会除通过信函、电话及走访形式向各位副理事长以及理事们汇报工作及沟通情况外,还先后走访了所有副理事长单位和近百家乐器生产与销售企业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坚定了抓好协会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的信心。
3 、开展乐器行业强势企业及优秀人物的推荐宣传工作
自 2002 年起,协会每年开展一次评选乐器行业强势企业及优秀 ( 新闻 ) 人物的评选工作,四年来共评出 32 家企业以及 33 名同志为乐器行业强势企业及优秀人物。
4 、各乐器分会(专业委员会)开展行业活动
协会所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在秘书处的配合下,特别是会长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带动下,都相继开展了行业活动,制定了行规行约,为促进行业发展,增进行业的凝聚力,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做了很多工作。一些分会和专业委员会能够每年坚持开展行业活动,提倡业内企业及人员互相交流,互相走访,共商行业问题,在规范行业行为上发挥了很好的组织作用。
5 、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四年来,中国乐器协会四次组团考察了 2003 、 2005 美国 NAMM 展和德国法兰克福国际乐器展,为企业进一步开展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提供了机会。
中国乐器协会还通过组团出访或接待来华团组,先后与美国乐器商协会 (NAMM) 、德国钢琴制造商、英国乐器协会、国际钢琴制造技术及调律师协会 (IAPBT) 、日本全国乐器协会、日本音乐电子事业协会、日本钢琴调律师协会、新加坡华乐协会、澳大利亚乐器协会、台湾区乐器工业同业公会、台北市乐器同业公会、澳大利亚音乐委员会以及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乐器事业部、德国 SEILER 钢琴公司及奥地利贝森朵夫钢琴厂等相关行业组织和生产企业,通过互访和交流。有的还建立了有实际内容的合作,如与美国乐器制造商协会在多次沟通的基础上,明确与 NAMM 的国际合作伙伴关系,作为国际乐器协会联盟成员参加有关活动,双方达成进一步在中国开展音乐教育推广活动的意向, 2005 年 6 月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分会正式加入国际钢琴调律师协会 (IAPBT) ,与日本钢琴调律师协会签订了双方互换行业资料的协议等。
6 、举办了四届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
为了展示中国乐器工业以及乐器市场与时俱进的发展,促进国际乐器贸易合作和技术交流,自 2002 — 2005 年,中国乐器协会与上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香港)有限公司合作主办了四届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览会。展会面积由第一年的 15000m 2 今年的 40000 m 2 ,规模逐年扩大, 2005 年的展会有来自 19 个国家和地区的 756 家企业参展, 84 个国家和地区的近 30000 名观众参观。
7 、制订《国家职业标准》,编制培训教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达的制订乐器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任务,协会组织了行业内专家,发挥了相关分会、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及骨干企业的作用,于 2002 年 —2004 年先后完成了《钢琴调律师》、《钢琴制作工》、《提琴制作工》、《民族拉弦与弹拨乐器制作工》、《管乐器制作工》等 5 项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审,并向社会颁布实施。
8 、加强乐器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002 年以来在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分别在北京、广州、泰兴建立了乐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经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鉴定所。
四年来,乐器行业共培训了来自北京、上海、广州、东北、新疆、江苏等地的考评员 68 人,其中,钢琴调律师考评员 33 人,高级考评员 16 人。三个鉴定站 ( 所 ) 对来自全国 26 个省市的近 1300 多名从事钢琴调律师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了职业资格鉴定。另外 , 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盲人调律)的钢琴调律专业应届毕业生,现已有 106 人在领取毕业证书的同时,经过技能鉴定领取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9 、抓好乐器行业信息工作
为加强乐器行业信息工作,自 2002 年底筹建信息部,为此协会投入一定力量,充实专职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四年来,信息部共编辑出版行业会刊《中国乐器》杂志 48 期;编辑出版 2002 、 2003—2004 《中国乐器年鉴》两册,“中国乐器协会网” (www.cmia.com.cn) 网站建设以及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协会的信息工作在提高刊物及网站的版面及稿件质量、增加行业信息量、密切与企业的联系等方面都有较大加强和提高。中国乐器协会网已成为首家系统报道乐器行业经济运行数据的网站,并向乐器行业门户网站发展。
10 、开展乐器行业名牌产品的评介和推荐工作。
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2003 年中国乐器协会配合完成了向中国名推委提供行业情况、参评企业条件的确定、推荐行业专家,制订评介细则等项工作。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对我国钢琴行业符合条件、自愿申报的企业,经过多项评介程序后,由中国名推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珠江牌钢琴、星海牌钢琴为中国名牌产品。之后,协会还配合各省(市)名推委 为当地乐器强势企业、优质产品提供资质证明,参加各省市 “ 名牌产品 ” 或 “ 著名商标 ”“ 守信企业 ” 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截止目前,全乐器行业共有 25 个乐器产品获得省市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
11 、开展二胡蟒皮实施标记化管理的有关工作
为保护野生蟒资源,使我国二胡生产走上合法、健康发展之路, 2003 年底,中国乐器协会受国家林业局委托,对行业内二胡生产企业状况及蟒皮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协助完成对二胡蟒皮实施标识管理的有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总局于 2004 年、 2005 年先后发布公告,宣布了乐器行业 96 家二胡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生产、销售蟒皮二胡进行标记管理的规定。
在对蟒皮二胡实施标记管理工作中,协会多次与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反映企业对实施蟒皮二胡标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协会还组织考察小组赴越南调查蟒皮资源情况,并向国家林业局递交了调查报告。
蟒皮二胡标记化管理工作实施一年多来,进展顺利,受到广大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欢迎。
12 、开展钢琴质量调查工作
2004 年上半年,中国乐器协会接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达的任务,会同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开展了对全国钢琴生产企业及产品质量调查。 53 家钢琴生产企业参加了调查。
13 、培育和发展乐器行业特色区域
为进一步规范和鼓励乐器行业特色区域的发展,经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批准,协会从 2005 年起开展授予 “ 乐器行业特色区域 ” 荣誉称号的工作,并于 2005 年 12 月份完成了泰兴市溪桥镇 “ 中国提琴之乡 ” 的授牌工作。
14 、向国家主管部门反映行业意见
为了履行协会职能,反映企业诉求,协会在不同时期,通过 “ 报告 ” 、 “ 请示 ” 、 “ 情况反映 ” 等多种方式,向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商务部、国资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有关部门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要求。主要有:反映钢琴行业存在的重复建设和市场不规范问题;通过《消费日报》、《光明日报》,发表了 “ 规范和净化乐器市场等报道文章。 ③ 要求有关部门对社会上各种发牌、发证、冠名等活动予以规范和整顿。配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举办的“ 2002 中国名牌论坛”,编写了 “ 中国乐器行业国际比较与品牌发展分析 ” 一文,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先后二次形成书面报告,要求提高钢琴出口退税率等。
15 、关于吸纳新会员和会费缴纳情况
发展新会员
四年来,随着乐器行业的发展变化,协会共接到 130 多家企业的入会申请,按协会《章程》对符合条件的 112 家企业办理了入会手续,现协会共有团体会员 197 个,其中 56% 是本届理事会期间入会的新会员,
会员会费缴纳情况
根据协会章程,四届理事会成立后,对以往几年会员企业缴纳会费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按民政部规定调整了会费标准。此项工作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会费收缴情况总体上说比较好。
不足:
四年来,中国乐器协会在理事会领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和全乐器行业的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① 协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有待提高,一批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外 ( 合 ) 资及港台企业,以及众多中小民营乐器生产企业和琴行,还未加入协会,使协会的行业性和代表性受到影响。
② 理事会特别是常务理事和副理事长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好。
③ 部分专业委员会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没有开展活动。
④ 协会的工作面还比较窄,服务和纽带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对行业的情况了解得不够深入,没有做到心中有数,对行业发展中的不良倾向与问题,缺乏必要的应对措施。
⑤工作班子的力量还比较弱,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对新一届理事会及 2006 年工作的建议
建议新一届理事会 2006 年主要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搞好协会自身建设
1 、要充分发挥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的作用,坚持集体领导原则,行业内的重大事情要集体讨论决定,并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予以保证;要坚持按章程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和理事长办公会制度,研究协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文书归档及管理工作,发挥协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与各行业分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联系与合作,努力做好服务与协调工作。
3 、充分发挥分会、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专业活动。
要在认真总结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有关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建设,落实负责人和工作机构,要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制订活动计划,积极开展行业活动。
4 、 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行业的基础工作。
每年要确定一、二个重点调研课题,主动安排时间深入企业,逐步做到对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能够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
(二)编制好乐器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要认真总结乐器行业以往 20 多年发展经验,接照科学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通过“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加强乐器行业自主创新和科研开发,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乐器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乐器行业由大转强的进程,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需求。
(三)重视规范乐器市场工作。
要加强规范乐器市场的工作力度,要在建立公平竞争环境,整顿和规范乐器市场方面有更大的起色,为此,①要加强行规行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和完善行业和企业的自律约束机制及监督力度。②配合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维权服务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 进一步抓好品牌培育工作。
要协助企业做好名牌培育的工作计划,加大对已获得中国名牌及地方名牌产品和企业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产品的培育力度,在培育中再创造一批新的中国名牌、行业名牌、地方名牌。积极配合各地做好名牌产品的复评和申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览会
协会要进一步与各主办方加强合作,精心操作,加强展会的管理与服务,努力提高上海国际乐器展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力争在三至五年内把上海国际乐器展办成与美国 NAMM 展和德国法兰克福乐器展齐名的国际知名乐器大展,使上海国际乐器展能够真正成为反映我国乐器行业与时俱进发展和促进世界乐器市场繁荣,为国内外乐器厂商搭建一个技术贸易交流的理想平台,在中国乐器展览市场的规范、整合中发挥主导作用。
(六)进一步做好行业信息工作。
除抓好《中国乐器》杂志、《中国乐器年鉴》的出版和中国乐器协会网站运行等日常工作外,要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① 进一步完善乐器行业经济运行指标统计数据的采集、发布;
② 加强国外乐器行业信息的采集和报导;
③ 加强中国乐器协会网站宣传,力争使网站的流通量和点击率有明显的提高;
④ 加强协会网站会员专区的服务工作,增加为会员的宣传和服务项目,提供类别检索功能,扩大供会员检索和浏览的内容;
⑤ 进一步做好钢琴调律师专栏各项服务工作,促进调律师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
⑥ 要努力保证杂志按期出版,网站信息及时更换,更好更及时地为行业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七)抓好技能人才培养,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乐器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编制工作,开展好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的培训与鉴定,加快高级工和技师的培养,要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指导下,积极认真地组织有关专业委员会 ( 分会 ) 以及有关企业开展以下工作。
① 抓好乐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好每年两次的全国钢琴调律师考核鉴定工作,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② 完成《钢琴调律师》、《钢琴制作工》、《提琴制作工》、《管乐器制作工》、《民族弹拨及拉弦乐器制作工》等分级培训教材的编写、定稿和出版工作,并积极开展分级培训工作;
③ 争取在 2006 年完成《钢琴调律师》、《提琴制作工》分级培训教材的编写、定稿和出版工作。
④ 开展《提琴制作工》、《民族拉弦、弹拨乐器制作工》、《管乐器制作工》的第一批职业技能评审鉴定工作。
(八)做好乐器行业特色区域创建工作。
要在 2005 年授予泰兴市溪桥镇“中国提琴之乡”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现有初具规模和条件的乐器行业特色区域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严格评审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已获得荣誉称号特色区域的管理和提高,使授予特色区域称号工作健康发展,真正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九)继续开展乐器行业强势公司、“重要新闻和人物”的评选工作。
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使评选工作更加规范化,通过评选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增加行业凝聚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 十 ) 完成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1 、二胡蟒皮标记化管理已进入执法实施阶段,中国乐器协会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林业局委托的任务,进一步做好宣传、协调工作,积极反映企业意见,协助有关企业解决标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二胡及其它民族乐器蟒皮标记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2 、 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好有关乐器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反馈,反映行业意见,同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有关工作。
中国乐器协会
二○○五年十二月 |